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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省妇联网调显示国策宣传推动协调发展
2009-06-05 15:13:44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刘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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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5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妇联做了一项“你知道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吗”网上调查,据统计,接受调查的346人中,有268人回答知道,68人回答不知道,10人回答不确切知道,调查显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晓率为77%。

  据黑龙江省妇联宣传部部长郭晓宏介绍,2005年,该省曾对政府部分公务员进行过调查问卷,当时仅有54.6%的人认为“男女平等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改变这种局面,省妇联随即协调争取以省委名义举行了全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省委的带动下,13个市(地)也以当地党委名义开展了有声势、有规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省妇联还先后邀请省及市(地)党政主要领导撰写贯彻国策、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和实施妇女法文章,并将这些文章汇编制作专刊,印发给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省妇联还在媒体上开设“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专栏和网页,刊发党政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制作播发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节目。除了与传统媒体加强合作,省妇联还与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合作,向全省近500万用户发送手机短信,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的通知”,仅今年1月到4月中旬统计,全省各级党校共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理论课240个班次,700课时。全省13个市(地)委党校全部开课;在64个县(市)中开课的有56个,占总数87.5%。在各级党校讲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理论课程的教师有130人。

  据黑龙江省妇联主席张爱民介绍,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的深入持续开展,性别平等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已经与发展意识、环境意识、人口意识并列成为黑龙江省各级领导普遍提倡的现代意识,极大地推动了全省妇女事业的发展。

几年来,省人大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决定》,修订了《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等。特别是省人大通过《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提高人大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调整“村规民约”限制性规定、规范性骚扰问题具体描述、细化责任主体职责、要求对贫困妇女生育救助、明确法律责任七个方面实现了突破,填补了住房供热费补贴、商场搜查女性消费者身体两项地方立法空白。该省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维护妇女权益地方法规的省份。

  省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坚持“四优先”原则,即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女干部,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优先安排女干部,在女同志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应有未有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中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在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中,市(地)级四个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98.1%,县区级达到92.4%,均实现大幅度提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重视发挥妇联培养女干部的基地作用,把素质高、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妇联主席或副主席,提拔或交流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任职,13个市(地)中有10个市(地)妇联主席或副主席得到提拔或交流。

  从2008年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结果来看,妇女发展纲要六个领域34项主要目标中,有29项已经或基本达到2010年目标要求,一些重点领域的主要指标达到了较高水平。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