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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经适房申请标准降低 年人均收入放宽至10212元
2009-06-10 10:14: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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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0日讯 为配合大范围推进的棚户区改造,哈尔滨市仅今年一年就将有逾百万平方米低于普通商品房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市场。同时,由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普遍提升,经济适用住房准入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也比去年放宽了1272元,这意味着更多低收入家庭将被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

  哈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凡哈市城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居民,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市民,均可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相关表格,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或货币补贴申领资格。按今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换算,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212元的市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畴,而去年,这一数字为8940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4月《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全市共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2.3万份,经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各区政府核准,共有2万余户家庭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摇号资格,其中近3000户家庭通过摇号方式买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申领了货币补贴,解决了住房困难。但不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8940元,而被排除在保障范围之外。

  相关负责人表示,收入水平是核准申请人是否具备资格的一个“硬杠”,收入标准的提高意味着准入门槛的降低,今年人均收入标准一举提高1272元,将有更多低收入家庭被纳入保障范围。配合哈市正大范围推进的棚户区改造,未来几年内将有大量配建的低于商品房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市场,仅今年就将有百万平方米、逾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市场,申请者中号的几率也成倍扩大。

  哈市房产住宅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市民抓紧时间积极申请,充分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尽快解决自身居住困难。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