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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旅客乘坐客车携带酒类禁止超过1000毫升
2009-06-10 11:01:2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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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0日讯 成都“6·5”公交车火灾引起哈尔滨公路客运总站重视,9日记者获悉,黑龙江航运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严查桶装液体,要求开盖检查,旅客携带酒类不能超过1000毫升。

  据黑龙江航运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直属大队教导员翟立民介绍,目前全国针对公路客运及公交车“三危品”检查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他们根据民航、铁路的“三危品”检查规定自行确定了处理办法,禁止旅客携带爆炸品及汽油、煤油、松节油、油漆、稀料、液体树脂、香精、指甲油、洗甲水等易燃液体,而酒类则限量携带不超过两瓶,容量不超过1000毫升。

  据了解,哈市公路客运总站组织开展了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求营运班车不得带客、带货进站,车厢、货仓内不得携带任何形式的活动座位(如折叠凳、小板凳、泡沫垫、木板等及座位的其他替代品)。另外,营运班车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保证齐全有效。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