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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外来人口可参加医保 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90元
2009-06-11 09:43:1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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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1日讯 今年,哈尔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将外来人口纳入参保范围。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部门获悉,外来人口参保时只需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便可办理参保,参保筹资标准与哈市城镇居民相同,但个人缴费标准略有不同,为每人每年290元。

  据了解,外来人口在哈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时筹资标准与哈市城镇居民相同,均为每人每年350元,但政府补贴金额中没有市、区政府补贴部分,只有国家和省级补贴的60元,因此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哈市户籍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

  参保时,未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口和非哈市户籍常住人员只需携带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的外来人口,在哈市医保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与哈市户籍城镇居民参保报销标准相同。其中,起付线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另外,按照哈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最新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44%-45%提高到50%。对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乡镇卫生机构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至80%。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