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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出台房产新规 买期房不直接把钱交开发商
2009-06-16 07:18:0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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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6日讯 为有效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近日,齐齐哈尔市出台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进行逐项监管。今后,当地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款将不再直接交给开发商,只需将房款直接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房产新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使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前,须向当地建设局提供用款计划,并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资金用于购买开发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法定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业内专家认为,此举的实施,有益于规范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确保百姓的购房款用在指定的工程上,最大限度保证购房者利益。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