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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自付乙类药品比例降低到30%
2009-07-01 16:24:52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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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7月1日专电 (记者王建威)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哈尔滨市近日出台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惠政策,继续加大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负担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据介绍,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分别由5.2万元和4.5万元调整到10万元和6万元。

  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7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50%,城镇居民到乡镇卫生机构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0%。

  同时,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自付40%的乙类药品降低到30%,城镇居民医保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调整到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一致。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