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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黑龙江50%县(市)社区将达到和谐社区标准
2009-08-04 19:07: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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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4日讯 (记者 印蕾) 记者从4日在肇东市召开的全省县(市)暨农村社区建设现场会议上了解到,围绕和谐社区建设主题,黑龙江省将逐步建设组织架构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保障措施有力、社会作用明显的现代新型城乡社区。到2010年,全省50%的县(市)社区将达到和谐社区标准,50%的村启动农村社区建设。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副省长孙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要继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的投入,科学规划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室内外活动场所、老年人服务设施、信息化服务平台、公益宣传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社区生态环境和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为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奠定良好基础。要完善社区的服务管理功能,按照亲民、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开展公益性服务、社会化服务、自助互助服务,延伸推进卫生、就业、教育、文化、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特别是探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并完善社区信息网络服务,采取无偿、低偿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拓展社区服务对象,把社区真正建设成为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困有所帮、业有所就、娱有所乐、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物有所购、行有所便、安有所保的和谐家园。要完善社区就业保障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加大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公益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为城乡社区的低保人群、优抚对象、残疾人、失业者等社区无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要利用社区平台,发挥社区服务职能,开展社区“群众文化和体育健身”、“品牌创建”等活动丰富社区活动。

  截至2008年底,全省县(市)共有城市社区686个,有1507个村进行了农村社区体制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