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海事局航行通告
黑海事航字(2009)004号
中俄原油管道黑龙江穿越工程
各有关单位、船舶:
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施工的中俄原油管道黑龙江穿越工程,将于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黑龙江上游水下实施穿越工程。为确保施工作业顺利和船舶航行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施工地点:
黑龙江上游684公里—685公里处。施工地点下游距兴安约4公里。
三、施工船舶:龙渡003。
四、注意事项:
1、非施工作业船舶可以按照航标标识的航路通过施工作业区,禁止其在施工水域及附近停泊、作业;
2、船舶驶经施工水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水系航行规则》,保持了望,注意观察,谨慎驾驶,注意施工船舶动态,使用安全航速通过,以策安全;
3、施工作业船舶按照划定的航路航行,船员配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严禁客货混载,禁止超载;
4、施工作业船舶禁止向江中倾倒垃圾、生活污水、残油等污染物;
5、施工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知。
2009年8月5日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