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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毕业生见习期间受伤最高可获5万元赔付
2009-08-25 09:07: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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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5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了解到,为了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凡在市人才服务局批准确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并签订了见习协议的毕业生,每人将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见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每人可获最高5万元的赔付。

  据介绍,哈尔滨市在给予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费的同时,还将为其提供每人5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费将由见习企业全部担负。参保后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伤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将给予参保人员最高5万元的赔偿,其中包含意外伤害医疗费和伤残、烧伤、死亡赔偿两部分。意外伤害医疗费报销比例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给予支付,报销最高额度为1万元;伤残、烧伤、死亡的,除意外伤害医疗费外,最高再支付4万元的赔偿。

  市人事部门特别提醒,参保的见习毕业生必须是哈市户籍,近3年来未就业,从未参加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并在今年与市人事部门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签订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见习期间,人才服务机构将免费为其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见习期满后各见习基地将优先聘用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