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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住房抵押贷款有效期延至10年 一次抵押循环使用
2009-08-26 10:16:0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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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6日讯 今后,市民如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并取得银行授予贷款额度后,即可获得最长达10年的有效期,并且在此有效期和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这是哈埠银行首次将房屋抵押贷款有效期由以往的最长5年延长至10年。

  据悉,以往各家商业银行开办的房产抵押贷款业务一般只是银行向客户发放单笔贷款,即在市民还清贷款前,抵押在银行的住房不能再次抵押,更不能循环使用其抵押时所获得的最高授信额度。

  据哈尔滨银行房贷支行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推出的贷款业务主要是根据房产具有实体不可移动和价值相对稳定等特点,对传统的抵押贷款进行功能拓展,使其成为一个功能齐全、快捷通畅的融资平台,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其贷款有效期最长可达10年。

  据悉,该业务的主要特点是“一次抵押、循环使用”,即客户通过向银行抵押一次房产即可得到一个授信额度,并可以在10年之内随时从银行获得不超过这个额度的贷款。这样当客户需要办理贷款时,就可以免去每次申请贷款时烦琐的审查程序,很快拿到贷款。同时,在银行规定的期限里,这个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也就是在客户偿还了贷款以后,授信额度还可以恢复到初始状态,真正做到“随借随还”。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