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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一市民被桑拿浴房门砸伤 法院判赔5.4万元
2009-08-26 16:30:0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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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在浴池洗澡,桑拿浴房的房门突然倾倒将浴客砸伤。经鉴定为十级残。因赔付金额未达成协议,浴客将浴池告上法庭。近日,哈尔滨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浴池应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等总计5.4万元。

  洗澡被浴池门砸伤

  去年10月22日19时许,哈市市民任某到哈市道里区某浴池洗澡。冲洗之后,任某到桑拿房蒸了一会儿,然后推门走出,刚走没几步,突然桑拿房的玻璃门倒了下来,正好砸中任某的脚。脚跟和腿部鲜血直流,任某被送到医院,经诊断,右小腿锐器伤、右跟腱断裂。任某在医院住了38天后出院,医生诊断还得需要第二次手术。

  法院判赔5.4万元

  据任某介绍,住院期间,仅医疗费就花去1万元,浴池老板支付了7500元。出院后,他的家人多次找到浴池沟通赔偿事宜,但是浴池老板只同意赔偿剩下的2500元医疗费及1900元伙食补助,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不同意赔付。任某一纸诉状将浴池老板告上法庭,要求浴池支付各种费用6万元。

  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浴池老板赔偿任某各项费用共计5.4万元。

  浴池未尽安全

  保障义务应担责

  审理此案的法官康广泉说,这是一起关于健康权的纠纷。被告作为从事洗浴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由于被告的室内设施存在瑕疵,被告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原告遭受人身损害,应当对原告人身所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