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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封闭小区”不买车位就不让进 禁车引发路权之争
2009-08-27 07:23:0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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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7日讯  “小区院内不让私家车进入,要想停车只能花10多万购买车位!”日前,一些私家车主反映,部分新建的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车辆进入,不买车位的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院外的马路上。

  爱车天天“睡马路”

  家住哈尔滨开发区的赵先生最近十分苦恼,由于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业主只有购买了小区院内的地下停车位才能进入。为此,他的爱车天天睡在小区院外的大马路上。赵先生多次找到小区物业咨询停车一事,但被告知,该小区属高档社区,院内不可以随意停车。私家车要进入必须购买地下停车位,价格在12万左右。

  市民李女士最近在很多新开发的楼盘物色房子,每次看房她最关心的就是车辆可否进入。昨天,李女士打电话咨询位于群力新区的一个楼盘销售中心,工作人员说,该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车辆不能进入,但可以购买小区停车位,价格为16万左右。李女士说,这不是逼着我们买车位吗?买房子花去几十万,还要再买个车位,负担太重了!

  此举“保证高品位”?

  明明住在这个小区里,车辆却不让进入,很多业主对此表示不解。一些业主说,这样做不但侵犯了我们的通行权、对小区道路资源的享用权,也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多麻烦。针对业主的这些不满,群力新区一新建楼盘的销售人员称,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这样做并非在为难业主,而是为了保证小区的高品位。据他讲,在一些未实行封闭管理的旧式小区,车辆在院内随意停放,把小区的路面挤占得水泄不通。除了影响小区的美观外,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阻碍消防车的进入。如果业主的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路面,所产生的噪音、尾气污染,以及视觉上的障碍,会直接降低小区的品位。

  禁止入内涉嫌违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很多新建小区都有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路权之争”。黑龙江北辰律师事务所汉景文律师称,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的做法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开发商的停车位若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那么业主将有权利与开发商共同管理。汉律师说,物业和开发商在限制业主车辆进入前,应该征得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大多数业主同意,否则就没有权利限制业主车辆进出。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