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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禁向学生推荐学辅资料
2009-08-28 07:27:2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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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8日讯 记者从27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中小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市将从五个方面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规范。即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清理规范民办公助学校。

  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要求中,要求要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严禁在普通高中一年级进行文理科分班;严肃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除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严格控制各类竞赛。

  对教师从教行为的规范中要求,严禁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严禁以排座位、安排班干部等名义搞人情交易;严禁向学生推荐任何学辅资料;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