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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控股转让S*ST圣方股权行为尚未经黑龙江省政府确认
2009-08-28 21:45: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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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8日讯(记者 顾硕)  28日,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通过媒体向对外发布,首钢控股有限公司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转让S*ST圣方股权的行为,尚未经我省政府确认。

  声明全文如下:

  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如下声明:

  中国证监会2009年4月15日S*ST圣方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如首钢控股决定不再参与S*ST圣方重组,由黑龙江省政府准备重组预案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重组工作”。6月16日黑龙江省政府向中国证监会请示,中国证监会明确同意由黑龙江省政府主导S*ST圣方重组,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股民利益和社会稳定。首钢控股有限公司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转让S*ST圣方股权的行为,尚未经我省政府确认。

  特此声明。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