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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哈尔滨新入学和原在校的大中专学生都可参保
2009-08-31 08:03:4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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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网8月31日讯 今年,哈尔滨市陆续出台了包括大学生医保、非哈户籍居民参保等诸多城镇居民医保惠民新政策。今年6月哈尔滨市启动了大学生医保,9月份,新入学和原在校的大中专学生都可参保。通过“基本医保+补充医保”的模式,将大大降低个人医疗负担比例。

  参保后享哪些待遇

  据介绍,大学生参保后,将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日常门诊医疗仍按现有规定由高校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为发生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

  参保大学生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重度尿毒症的血液(腹膜)透析治疗、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需要门诊治疗的,可申请特殊疾病门诊。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8.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电话:12333;补充医疗保险咨询电话:84888208。

  假期生病可以报销

  据介绍,参保大学生在放寒暑假、实习期间,在外地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急诊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因意外伤害发生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诊疗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各支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参保医疗待遇举例

  参保学生刘某,因患病在哈尔滨市城镇居民某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共计5300元,其中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及相关检查医疗费660元,医保目录内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自付医疗费210元。

  一、个人承担部分:

  自费660元;先自付210元;起付标准400元。住院总费用减去这3项个人先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后,为(5300元—660元—210元—400元)4030元。三级医院个人自付比例为30%,起付标准以上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为(4030×30%)1209元。上述相加,个人承担金额为(660+210+400+1209)2479元。

  二、统筹基金支付部分:5300–2479 = 2821元。

  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其个人承担部分的2479元,还将按比例给予报销。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