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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下发秋季防控甲流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晨检
2009-09-05 09:00: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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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5日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针对近日河南洛阳、甘肃兰州等地市出现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的情况,教育部门再次下发了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坚持晨检制度,开学一周内,学校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会活动。

  教育部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学校要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必须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开学一周内,学校不得举办大型室内集会活动,在室内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开学一周内,学校应专门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教育。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