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涉及30万户食品经营者 黑龙江食品流通许可4日起申请
2009-09-05 15:14: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天起,全省各地开始全面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将涉及近30万户食品经营者。

  记者从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我省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市(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独立设置,为本级政府直接领导的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我省将对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与同级卫生部门职能进行整合,将市(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同级卫生部门,将卫生部门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职责,划给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据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毕君秀处长介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我省目前确定的许可发放范围是:在我省辖区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指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简称“食品经营者”,包括各类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食杂店、集中交易市场内的食品经营户),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预计我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将涉及近30万户食品经营者。

  据介绍,根据规定,五种情况的食品经营者,都应当依法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一是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二是已取得营业执照,要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三是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但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四是原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五是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但经营者自愿更换的。食品经营者在今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