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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卫生局面向社会招聘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09-09-07 11:19:2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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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7日讯 双鸭山市政府网站消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经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双鸭山市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0人(详见双鸭山市人事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热爱卫生事业,具体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大、中专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应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医技专业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计算机专业应具备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发布招考信息,考生可在报名前登陆双鸭山人才网(网址://www.sysrc.com.cn)查询有关招考事宜及下载报名表。

  (二)现场报名。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受聘人员需提供基层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和主管部门认定的材料,并注明聘用时间和岗位。此材料需报名时一并提供,报名结束时,不接收一切证明材料),同版2寸免冠照片4张。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和学校证明。

  (三)报名时间:2009年9月7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6:30。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9月23日。

  (四)报名地点:双鸭山市人事局五楼(双鸭山市新兴大街八马路路口)。

  (五)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情况,经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比例。

    双鸭山市人事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双鸭山市人事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点击下载)


   三、招考办法

  (一)笔试(卷面:100分)

  公共基础包括时事政治(10分)、基础理论(40分)和专业知识(5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成绩查询:双鸭山人才网(网址://www.sysrc.com.cn)。

  加分: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加5分;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3分(以上两项不累计加分);3、在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受聘每满1年加1分,最多加10分。

  (二)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成绩查询:双鸭山人才网(网址://www.sysrc.com.cn)。

  (三)考察

  考察采取1:1的比例,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列入考察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国家规定不能从事本专业的传染病人不予录取)。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招考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公示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张贴在市人事局门前。有异议者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后不受理。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享受所聘用单位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双鸭山市人事局:0469-428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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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