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黑龙江部分城市居民借农民身份证户口买“下乡家电”
2009-09-07 14:33:2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利红 董新英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伴随着13%补贴渠道的畅通,不少城里人也开始购买“下乡家电”,他们借用农村亲戚的相应证件,享受到购买家电的优惠。

  由于补贴手续繁琐,“家电下乡”曾一度影响了农民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从今年五六月份,在国家不断调整“家电下乡”政策之后,补贴款直接就可以从商场拿到,刺激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就从那个时候,一些城里人也开始借用农村亲属的身份证、户口购买“家电下乡”的产品了,同样享受13%的补贴款。

  兰西县榆林镇的一位姓王的农民告诉记者,前几天,在县城工作的亲属借走了自己的户口和身份证,说是能买家电下乡产品。“没有几天,亲属就买了一款2000多元的彩电,拿到了13%的补贴,里外里省几百元钱。”记者在双城、宾县等地采访了解到,由于一些农民家暂时不需要购买家电产品,这些人的“身份”便被城里的亲属、城市户口的朋友借走。五常背阴河镇一位姓康的农民说,哈尔滨亲属孩子“十一”要结婚,彩电、冰箱都是借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买的,节省了六七百元。

  日前,记者在走访哈尔滨的苏宁、黑天鹅、三联等家电商场时,发现在一些“家电下乡”产品的柜台前,售货员都积极给消费者出主意,让他们使用农民的身份购买家电产品。

  在位于道外承德街的三联家电,一名美菱家电的女售货员告诉记者,“家电下乡”的产品标的都是出厂价,是绝对的最低价,产品是最新款式的,质量没有问题。如果想买的话,可以借农村的户口,很多城里人都这样买的,可以从商场直接拿到13%的补贴款。看出记者的疑惑,这位售货员说,送货的只看票子送货,他们不管是不是家电下乡的产品。“领取补贴款也不一定非要本人来,只要城里人拿的各种手续齐全,就能拿到补贴款。”

  记者在位于道里区的苏宁电器卖场里遇到了前来取补贴款的张先生,他购买的是一台2000多元的某品牌冰箱。“我原先也没有想到这个主意,还是销售人员给我提了醒,才去借了农村亲属的身份证和户口。”张先生说。在走访的这些商场中,记者发现,家电销售人员鼓励城里人使用农村人的“身份”已成为普遍现象,成为了一种促销手段。

  这样的促销使得一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看好。一位品牌电视的销售人员说,自从“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款领取方便之后,销售量一直不错,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去四五台。“其中,城里人借用农民身份的占有一定比例。”

  记者观察,一些家电商场对领取下乡补贴都有明文规定,分“本人领取”和“非本人领取”两种。对于非本人领取,要求有标示卡、购物发票、购物人的身份证,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

  我省商务厅曾明确表示,在家电下乡工作中,对违反政策规定、不履行承诺和协议、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企业,给予相应处罚,取消其“家电下乡”经营资格。

  3日,记者针对此事电话采访了黑龙江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朱锦山说,不假冒农民的身份,城里人借用农民身份证、户口购买家电下乡的产品,只要农民本人愿意就可以。对于这种情况,属于“民不举官不究”。这位负责人还强调,国家制定“家电下乡”的政策最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拉动消费,稳定生产。二是鼓励农民在四年内购买两样家电产品。他说:“哪个农民能在四年内买两样家电产品?这无疑留下了一个消费空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长春等地,对于“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鼓励城里人使用农村人的身份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促销行为是不允许的,也是被严格禁止的,如果有销售网点不按规定审核购买人身份,商业管理部门会给予其警告,行为严重时,取消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资格。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