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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部门公布教育收费明细 民办小学学费限2000
2009-09-14 06:56:5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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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4日讯 新学期开学后,我省教育部门近日公布了附有全省各级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明细表。

  同时,教育部门强调,任何学校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和自立名目收费。同时,家长也可以根据收费明细表上的收费标准与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核对,若学校存在多收费滥收费等情况,家长也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民办中小学

  学费:小学每生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300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3500元。

  宿费、通勤费、伙食费可按成本另行核定。

  中等职业学校

  (含职高和技校)

  中等师范

  学杂费:中职学生每年每人1400元-5000元。

  中师学生每年每人2100元-3500元。

  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

  学费:每年每名学生2000元-4900元。

  普通高等学校

  学费:本科师范教育类专业:每名学生每年2500元-3000元;本科一般类专业:每名学生每年3000元-6000元;本科艺术类专业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9000元;本科体育与新闻传播类专业: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一般专业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专业7500元。允许学校在此基础上上下浮动20%,初中考取的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住宿费:每名学生每年600元-1200,大学城为每名学生每年1500元。

  学生浴室洗浴:不超过3元/人次。

  电视大学

  学杂费:本科每名学生每学分80元

  专科每名学生每学分50元

  公办小学

  公办初中

  收费项目:班费、体检费、文体活动费、看护班费、热饭费、自行车看管费、毕业年级补课、单元练习测试费等。

  收费标准:收费实行学生自愿参加,按成本一次收取多退少补,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

  学费:普通高级中学每生每学期150元,市县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250元,省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300元;有条件举办文体特长班的学校可适当加收学费,收费标准由学校提出成本测算,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级物价与财政部门审批。自费学生学费每年最高标为7000元。择校生每年最高为7000元。

  住宿费:政府投资建设的125元-150元/学期;公寓化的250-450元/学期

  高中报名考务费:每名学生150元

  会考考务费:13元/科/生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