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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首页照片,为保护个人隐私被告名字做了技术处理。东北网记者 赵海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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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吕女士的户口照片,为保护个人隐私住址栏做了技术处理。东北网记者 赵海摄 |
东北网9月14日讯 (记者 赵海) 日前,记者接到哈尔滨市民张先生向东北网打来的求助电话,他投诉说,其父母在1994年8月通过南岗区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中其母亲吕女士的名字中间一个字出现错误,影响了目前所住房屋的正常交易。
14日上午,记者见到家住哈市南岗区的张先生。张先生向记者出具了《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94)南民初字第2620号调解书,记者看到,原告吕女士的名字中间字是“雅”,而在她的户口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中间字却是“亚”。张先生说,就是这一字之差,使他家目前居住的房屋在买卖交易的时候出现了很大麻烦,因为不能提供其母亲吕女士的单身身份证明,在房屋交易中的相关手续都无法办理。
随后记者几番周折,拨通了哈市南岗区法院本案审判员张法官的办公电话,张法官解释说,目前手里没有该案卷宗,无法做出判断,随即挂断了电话。记者又拨打了南岗区法院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孙女士回答了记者的问题。她说,这是15年前的案子,由于结案的时间比较长,该案件的档案已经封存在档案库。对于法院调解书中原告名字出现的错误,孙女士说,来自原告本人或是法院的原因都有可能,需要原告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的原件到南岗法院案件库调取卷宗进行核对。目前,张先生已经和案件的审判法官取得直接联系,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对中。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