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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一女士丈夫失踪11年 派出所却无法出具失踪证明
2009-09-16 13:34:35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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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丈夫失踪11年杳无音信,妻子想通过法律手段宣告其死亡,派出所却无法出具丈夫的失踪证明,因为其户口早已被注销。近日,哈尔滨阿城区的伊女士向帮办记者反映了此事。

  据伊女士介绍,1998年,她的丈夫去外地打工后就没了音信。2000年人口普查时,因为她丈夫长时间没有音信,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就注销了她丈夫的户口。如今她已苦等了丈夫11年,丈夫仍没有任何消息,因此,她来到法院,想依法提出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法院表示,可以宣告伊女士的丈夫死亡,但必须出具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其丈夫失踪的证明。回到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伊女士,其丈夫没有户籍,查不到此人,所以无法开具人口失踪证明。拿着证明自己已婚的户口,却11年不见丈夫出现,如今伊女士想再婚都成了问题。

  据金马律师事务所王思远律师介绍,公民存在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等情形,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应提供利害关系人身份证明及被宣告死亡人符合宣告死亡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后,在一定的公告期限届满后(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对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判决宣告死亡。

  11日,帮办记者与伊女士户籍所在地阿城区河东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据片区民警介绍,伊女士到派出所咨询过此事,但是对于2000年伊女士丈夫的户口为什么被注销的问题,由于派出所从负责人到片警都已经换了好几任,所以他们不太了解情况,也无法开具伊女士丈夫失踪的证明。不过,伊女士可以带齐证件到派出所详细说明情况,等派出所对事实进行调查后,再商议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