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齐齐哈尔
搜 索
齐齐哈尔城区低温住宅改造两年完成
2009-09-17 09:21:02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贺云鹏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齐齐哈尔9月17日讯 记者在16日召开的全市低温楼改造动员会议上获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惠民行动”打造暖屋子工程,齐市将对低温住宅进行改造,制订出台了《齐齐哈尔市城区低温住宅综合改造实施方案》。

  据悉,齐市中心城区现有旧住宅楼73万平方米,供热管网老化,墙体不保温,供热效果差。齐市将本着急用先改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用两年时间完成低温住宅楼综合改造任务。2009年重点解决供热系统的问题,具备条件的可同时进行节能改造,2010年全面改造完成。低温楼改造执行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综合改造执行国家建筑节能50%的标准。

  低温楼改造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尊重民意,以人为本的原则。三分之二以上用户支持改造方能组织实施。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楼制宜原则。按照楼房的建筑年代和管网老化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务求实效。三是坚持政府引导、“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改造资金由政府、企业、居民三者合理分担,尽量减轻居民负担,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改造资金由所在区、街、委解决。四是坚持综合改造、统筹推进的原则。把低温楼改造与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相结合,与小区环境整治相结合,实现小区环境的整体好转。五是坚持行业指导、企业联动的原则。建设部门提供改造技术,社区和供热企业做好群众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

  改造方法及政策是,低温楼改造主体是供热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供热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施工,不具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供热企业要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免税和免收行政性收费。同时,鼓励有实力的开发、建筑企业采取垫资的方式进行改造。

  更换塑窗的资金由居民用户自己承担,改造前居民用户已更换的塑窗,经验收符合节能标准的可不再更换。供热系统的改造资金由供热企业承担。外墙、楼梯间、屋面保温工程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区财政、供热企业按4:2:4的比例分别承担。预改造的楼房有物业维修资金的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资金投入改造工程可按投入比例,冲减财政、企业承担部分。对于没有维修资金的低收入群众居住的楼房,可以协调维修资金进行垫付,待以后房屋交易时扣回。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