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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能出租? 房屋中介搭桥小区张贴租房小广告
2009-09-17 10:47:3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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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讯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建设的,如今一些“经适房”却变了味儿。记者16日在哈尔滨市一经济适用房小区发现,一些人在购买了经适房后,并不急于搬进新居改善自家的居住条件,而是将经适房出租用来赚钱。

  位于道里区哈双北路2.5公里处的一处小区。该小区的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只有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市民才能购买。

  记者进入该小区,发现小区内有不少“出租住房”的小广告,有的贴在大楼的墙上,有的贴在自家的窗户上,也有的贴在楼道的单元门上。

  记者以租房者的名义,与小区内一房屋中介公司取得联系。中介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有一些房子可以出租,有使用面积四五十平方米的,也有大一些的,70平方米到90平方米的都有。有带简单装修的,每月租金600元,也有的是没有装修的毛坯房,一年的租金是4500元。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记者“参观”了3楼一套经适房。这套房子使用面积54平方米,两室一厅,没有进行任何装修。工作人员说,这里水电齐全,只是暂时没有煤气,房租每月租金450元,租多长时间都行。

  据了解,该小区多层楼房的房价每平方米仅2000余元,加上进户费等各项费用,每平方米也不过2300余元,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今年的标准为10212元)、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才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