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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累计报告甲流病例132例 无死亡病例
2009-09-18 07:30:54 来源:生活报  作者:赵昱辉 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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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为应对全省目前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我省制定出台《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保障疫情发生后,各项医疗救治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另外,记者从省防控甲型H1N1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9月17日15时,全省累计报告13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均属轻症病例,已治愈14例。没有因甲型H1N1流感所致的死亡病例。

  目前,我省已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与医疗救治省级专家组,负责承担省级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的医疗救治并指导全省的医疗救治,尤其是重症病例抢救工作。

  我省指定省传染病院为省级定点救治医院,确定省医院、哈医大附属一院、二院、四院为省级后备救治医院,各市(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本辖区2至3所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具备救治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各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要设立专门感染性疾病科室或发热门诊,建立首诊负责制,保证具备收治至少50名隔离治疗患者能力,发生大规模疫情时在6小时内腾出相应的病房及床位。

  我省将根据流感疫情发生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保证定期随访,一旦发现病情变化及时转至定点医院。对需住院治疗的病例,集中收治到定点医院,针对重症患者要在市级以上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同时,我省各级急救中心将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和专门医务人员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