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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十项注意
2009-09-22 15:52:11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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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2日讯 (记者 顾硕) 购买一套称心如意的商品房,是很多人的愿望。但如果没有购房经验,不了解购房中存在的风险,很容易落入一些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为了防范消费陷阱,减少消费纠纷,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注意以下十个问题:

  一、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具有“五证”、“两书”、“一照”。“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经营者的这些手续不全,消费者就应当高度警惕了。

  二、注意不要轻易交付定金。要在最终确定购买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再交定金,否则你一旦改变主意,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返还你的定金。

  三、注意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并要求开发商把广告宣传的承诺写入合同约定条款,目前我国法院在裁定商品房纠纷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并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四、注意不要开盘就买。有不少开发商是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出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建议消费者先到售楼处做个购房登记,不久之后就很可能会有售楼员和你联系,告诉你现在有个更好的楼层、朝向和户型的房子。你可以设法找售楼员查看一本叫销控的册子,那上面写着哪些房子已售完,哪些房子还没有销售,这个册子一般比较准,只有少数楼盘的销售者才会专门做一份假的。

  五、要注意房子周围的环境。房屋环境所处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

  六、注意“样板房”花招。样板间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建议购房者在看“样板房”的时候应多考察房屋的结构和装修工艺、用料,把“样板房”作为自己装修的参考,而切莫原样照抄。

  七、注意“精装房“究竟精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昧。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八、注意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九、高度重视购房合同的签订。一定要认真把握合同条款,将房屋面积、价格、违约责任、房屋质量、交付使用时间、物业管理等条款看仔细。你的意愿和要求,开发商的许诺以及体现在广告、宣传材料上的承诺,落实到合同中才真正算数,所以合同条款才是最重要的。

  十、注意房屋面积。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目前,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现实,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有的把系数定为1.69,更有甚者定到1.82。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而不要仅仅看到单价(每平方米的价格)。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

  当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