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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招贤千人为县级机构补充新鲜“血液”
2009-09-24 19:36: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段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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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4日讯(记者 段冶)日前,黑龙江省66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公开招聘千名医学院校应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为全省66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吸纳优秀人才。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千名大学毕业生宣传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招聘计划是经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决定的。招聘单位为全省66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包括医疗(中医机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及卫生监督等机构,重点须保障县级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招聘对象为2007-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统招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学历条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岗位需要的毕业生。

  为吸引全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任职,对具备以下条件者,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享受加分,其中,获国家级的加10分,获省级的加2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加10分,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报考省内国家级贫困县的加10分,报考省级贫困县的加5分;零就业家庭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据了解,本次聘用人员由该省编委根据各县编制现状,下达人员编制控制数额,地方编委核定编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由用人单位当地政府解决相应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聘用者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在一二类艰苦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可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在三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可高定二级薪级工资。

  据介绍,此次招聘本科毕业生上岗前将集中到省城各大三甲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岗前培训,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和支出。与此同时,聘用人员上岗后须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