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5日讯 庆安县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针对干部选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了干部选任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县委用人行为基本准则》等13项相关制度,探索出了一条用机制选人、靠制度管人、凭实绩用人的新路子,为全市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用人行为提供了经验。
1、健全完善选任导向制度机制。出台了《县委用人行为基本准则》,在干部选任上明确了“一个导向、两个听取、三个依据、四个注重”基本准则。即坚持以“四大建设”论成败的用人导向;认真听取主管战线领导意见建议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干部任用时主管战线领导推荐意见采用率均在80%以上;充分依据组织部门考察结果、绩效考核结果和多角度民主推荐测评结果;注重提拔那些坚持科学发展、实绩突出,崇尚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勇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保持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干部。
2、健全完善推荐提名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和《非定位推荐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两项制度。初始提名坚持做到“三个来自”,即来自于基层、来自于群众、来自于分管战线;明确了提名“三个范围”,即必须在科级后备干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考察优秀的干部中推荐提名。采取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缺职单位干部群众会议及分管战线领导推荐等方式进行公推提名;对于需要跨乡镇、跨部门选任的干部,采取非定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只提出任职职级要求以及任职基本条件,不明确具体拟任职务。制度出台后,县委召开全县处级领导干部、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乡镇党政正职及县直部门一把手等参加的大型民主提名推荐干部会议3次,召开基层党委民主提名推荐会议10次,近50名优秀干部进入了组织视野,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
3、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了差额选任、公推公选、县乡双挂、定岗聘任、试用期前置等五项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任民主,切实强化公开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面推行公推公选,主要采取“三荐一考三测一票决”方式进行,实现干部选任公开、民主、透明。为进一步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县委在全县公开选拔了10名挂职副乡镇长和2名社区书记,社会反应良好。一是高基点推荐。在推荐报名上,要求必须是成熟的后备干部、事业单位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以及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有一定专长的干部参与竞争,真正体现了优中选优。二是定实标加压。针对岗位需要,明确竞职者任期内必须完成的“四个一”工作目标,即兴办一个企业,包抓一个产业,活化一个党组织,完善一个社区,通过目标逼、任务压,来提高锻炼干部。三是量化中推进。竞职答辩环节设主会场和分会场,竞职者在主会场答辩,由外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得分结果;同时将竞职者答辩音画同步传输到分会场,由分会场评委参照标准答案进行打分。在考察环节,突出了定量考察形式,减少了人为因素衡定,重点考察干部的成熟程度、实际工作能力、发展潜力、敬业精神、群众公认度五个方面,每个方面都设置了具体分值。四是差额制选拔。整个公选层层进行差额选拔,最后按1:1.5比列提交常委会差额票决。通过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效解决了少数人说了算、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扩大了干部选任民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截止目前,通过公推公选、公开选拔的方式,成功选任领导干部39名,其中正职领导干部14名。已对人事局长、建设局长、司法局长等29名正职全部实行了试用期前置。
4、健全完善组织考察制度机制。建立了以创业创新成果、推进落实效果、协调攻关结果、攻坚克难战果考察识别干部的《绩效考核“四果”识别办法》。突出大事大项,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科学确定考核评价要素,以“四果”来准确考核评价认定干部的优劣,使考察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实行“三元测评”制度,对科级班子及其领导干部采取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全县领导干部会议述职测评、分管战线领导综合测评等方式,为县委准确评价班子、使用干部提供可信依据。
5、健全完善决定任用制度机制。全面实行《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度》,严格履行票决程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继续推行差额选任,对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原则上采取差额票决的方式任用,差额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列。对于重要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后,召开县委全委会议表决或采取征求县委委员意见的方式作出任职决定。
6、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任后管理监督、绩效考核末位调整两项制度,着力形成“择优汰劣、奖功罚过”的用人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促进和监督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干事创业。对年终绩效排名末位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调整或交流,对县直部门排名末位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诫勉谈话的进行组织调整;目前,已对2名乡镇党委书记、3名县直部门一把手实行末位淘汰,对20余名年龄偏大、政绩平平、工作状态不佳的科级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健全科级领导干部任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审计、“一把手”财务交接等项制度。近年来,已对97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46名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有效促进了干部正确履职、秉公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