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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定政法人员酒后驾车一律拘留并辞退
2009-09-28 09:14:0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何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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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8日讯 为进一步依法依纪规范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驾驶机动车辆行为,树立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良好形象,哈尔滨市28日起正式执行《全市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违反交通法规从严处理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公车一律收回;发生两次以上违章驾驶车辆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发生两次以上违章驾驶车辆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在按章处罚的同时,一律调离现职,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所在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对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车辆的,一律行政拘留,并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发生重大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一律予以辞退;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驾驶无合法手续、报废、套牌等无路权车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车辆一律没收,并由交警部门按章处罚;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所乘本单位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在追究驾驶员责任的同时,领导干部本人做出书面检查;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的,在依法处罚和追究责任的同时,一律内部通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