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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化不良债务为国有权益 4年增加国有资产37亿
2009-10-10 10:05:4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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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记者从哈尔滨市国资委获悉,从2005年以来,哈尔滨加大国有企业债务处置工作,主动与债权方协调配合,以国企为回购主体,共处置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务48.6亿元,支付回购金额11.3亿元,回购综合受偿比率为23.25%,相应地增加了国有权益达37亿多元。

  国有企业债务处置,是国企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比较突出的矛盾。随着各大银行的商业化转型,哈市国企绝大多数不良债务转由华融、长城、信达、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哈市国资委成立以后,针对国企在各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确立了主动与债权方协调配合,以国企为回购主体,积极帮助债权债务双方解决困难,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兼顾资产管理公司债务处置规定,力争实现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与资产管理公司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组织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对接洽谈,积极协调解决债务回购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等方法,千方百计推进企业债务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哈量等60多户企业,通过债务处置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为国企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