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5日讯 依兰县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大力度,有效推进,截止到8月初,县财政和乡村共筹措资金500余万元,已建成15个建筑面积共2174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力争国庆节前彻底解决34个村无活动场所的问题。
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通过认真研究,成立依兰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联系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制度,确定9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联系9个乡镇,帮助协调解决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下发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把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重要载体,狠抓落实,拟定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召开两次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因村制宜,科学规划,严格坚持分类指导。一是搞好全面调查。县委责成组织部门牵头,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132个行政村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掌握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现状、类型、产权归属等情况。通过调查,全县132个行政村中,无办公和活动场所的村有29个,虽有办公场所、但办公条件严重落后的村5个。在此基础上,县委做出了一次性解决3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决策。二是科学制定规划。要求各有关乡镇和村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起来,通盘谋划。在布局上,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在功能上,与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相结合;在标准上,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注重量力而行,切实防止好大喜功。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筑样式和结构布局,力求整洁、庄重、新颖、美观、实用。三是因村制宜建设。针对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现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对既无办公活动场所,又无闲置资源的村,规划新建或购买一批;对房屋老化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村,改造扩建一批。
拓宽渠道,多措并举,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县委确定了“全体动员,共同出资,集中精力建场所”的工作思路,实行“多条腿走路”,采取财政补、乡村筹、部门帮等办法,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做到不摊派、不增加村级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一是县财政补助一部分。县财政按照每个活动场所15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970元的标准,对每个活动场所补助总造价的50%,即每个活动场所补助7.3万元。全县34个活动场所县财政共补助248.2万元。二是乡镇筹措一部分。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村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的补助力度。如愚公乡筹措20多万元建设资金,对全乡新建的6个活动场所进行了补助。三是村级组织自筹一部分。各村党组织通过帮扶部门赞助、村集体积累等形式筹集资金,并提倡和鼓励干部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等方式节省资金。四是县直部门单位帮扶支持一部分。县委组织动员县直部门单位采取帮扶方式帮助解决部分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县直各部门单位积极响应县委号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共帮助解决建设资金30多万元。
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明确工作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真正成为“精品工程”、“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乡、村党组织书记分别作为本乡镇和村活动场所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工作,如果工程建设出现问题,“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二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采取定期通报的办法,及时推广各乡镇和村活动场所建设中的好经验、好作法,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活动场所建设健康有序进行。三是实行全程监督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以及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有关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把乡镇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情况,列为乡镇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考核。
完善功能,建管并重,力求实现一室多用。坚持“建管结合、管用并举”的原则,强化活动场所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活动场所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效益。一是拓宽活动场所服务领域。鼓励引导各村采取多室合建,一室多用的办法,提供与村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便民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活动等场所,最大程度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二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引导县直机关、企业与村级组织开展共建活动,帮助完善活动场所功能。年初以来,组织部、宣传部、文体、卫生等部门单位向新建的村活动场所捐赠了书籍、健身器材、卫生器械等物品。三是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制定活动场所和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度,切实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