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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帮办”自称能办理开药店手续骗走40万 被判12年
2009-10-21 11:05:37 来源:大庆晚报网络版  作者: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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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病偶遇“大能人”,欣喜困难能解决,谁料——忽悠“帮办”分批骗走40万

  看病遇到“大能人”

  “我被人骗了40多万元,你们快帮帮我吧!”2009年年初,家住外地的王某跑到大庆市公安机关报案。

  王某说,2008年7月至10月期间,自己被张某以办理开药店的手续为名,骗取现金40余万元和一张8.5万元的欠条。

  原来,王某学医的女儿芳芳(化名)即将大学毕业,打算来大庆市开一家药店。但开药店所需的手续,却难住了一家人。

  2008年年初,王某来到肇东市崔某家看病,在提起女儿想在大庆开药店的想法后,崔某表示他能帮忙。

  几天后,王某接到了崔某的电话,说他的一个朋友能帮忙,王某以为给女儿开药店的事,就此有着落了很高兴,可他哪里知道,药店刚开业,自己就背上了数十万元的债务。

  药店手续有“标价”

  2008年6月13日,王某和妻子在崔某的介绍下见到了张某。张某当即表示,自己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有熟人,办理手续不成问题。但王某需要拿3万元“手续费”和7万元“人情费”。

  7月3日,张某让王某带上10万元钱去找他。第二天,王某和妻子带上5万元钱,来到药监局门口交给张某。中午时,张某从药监局带出来一个陌生人。看到张某从药监局里带着朋友出来了,王某夫妇激动不已,当即表示要宴请张某二人。

  饭后,张某对王某说,10万元钱就能把所有的手续办齐全,让王某赶快找开药店的地点,只要不出大庆的五区四县,他都能办。

  7月7日18时,张某又给王某打电话,让王某将剩下的5万元钱交给他。7月10日,王某将钱交给了张某,本以为这样就完事了,可王某没想到,这仅仅才是个开始……

  手续费变成“无底洞”

  7月13日,王某突然接到张某的电话。电话里,张某告诉他,药监局需要打理的人多,让其再拿10万元钱给药监局办手续的领导。另外,张某还保证说,这10万元钱给完,开药店的手续就都能办下来。7月14日,王某向朋友借了10万元钱,交给了张某。

  “交钱时,张某让我去装修房子,说过几天手续就能办完,药店就能营业……”王某说。

  7月24日,事情又起波澜。张某找到王某说,现在事情很难办,开药店的手续需要省里批,省药监部门需要“安排”,让王某再拿20万元。王某听了这话很气愤,当即表示,手续不办了,让张某将之前的钱都给退回来。可张某说,钱都已经交上去了,要不回来了,只要再给他20万元,手续一定能办完。过了几天,张某将芳芳的药师证办了下来。有了一丝希望,王某便找了几个亲属,抬了20万元钱交给张某。10月7日,张某以办手续需要疏通关系为由,让王某写了一张8.5万元的欠条。

  王某说,直到10月中旬,张某才交给他一张没有认证的“经营许可证”。至此,为了药店的“手续”,王某已是倾其所有,债台高筑。

  据芳芳介绍,她开的这家药店共投入了160万元,办理开药店的手续就用了51.5万元。而药店,直到11月16日才正式营业。

  事后,王某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便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识破骗局骗子落网

  2009年3月30日,张某因涉嫌诈骗被东安公安分局民警抓获。8月11日,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现场,张某的妻子说,张某没有帮王某办理开药店的手续,更没有收过王某一分钱。至于那张8.5万元的欠条,是王某因开药店没钱向其借的。面对张某妻子的拒不承认,王某在法庭上出示了相关证据,特别是一些证人的证言,证明了这个事实的存在。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因有相关证人证实张某为王某女儿办理开药店手续,收取王某40万元的事实,所以,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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