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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车辆落户前置服务费增加 每台由35元调整为55元
2009-10-24 09:20:3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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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该局对《关于调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商服中心车辆落户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从即日起,车辆落户前置服务费标准将由原每台次35元调整为55元。

  据了解,市交管局于2008年在车管处业务大厅设立了商服中心,并开展车辆落户前置服务。由于公安部机动车登记程序改变,需要增设电脑、打印机,增加工作人员,使服务成本大幅提高,为此,市交管局于日前向物价部门提交了《关于调整交管局商服中心车辆落户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根据市物价局的批复,该商服中心将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继续收取车辆落户前置服务费,其收费标准从即日起由每台次35元调整为55元,有效期为一年。为此,市物价局提醒市民,如遇强行收取服务费等违规现象,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