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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棵绿荫小区居民入住两年没产权 贷款不能办
2009-10-28 16:01:0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李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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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棵绿荫小区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房子已经入住两年了,因为手续不全开发商一直未能给居民办下来贷款。可最近开发商却要求居民向其交付两年的“贷款利息”。27日,南棵绿荫小区的几名居民来到生活报反映开发商“逼”他们交贷款利息的蹊跷事。

  住户:入住两年仍无产权

  位于哈尔滨道外区南直路旁的南棵绿荫小区是2007年竣工进户的。

  该小区的居民侯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8月他花费23万余元购买了该小区的一套房子。开发商当时表示可以贷款,并收取了9万元首付款,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但直到2007年房子竣工,由于开发商售房证件不全,银行贷款一直没办下来,房子仍无产权。最近开发商贴出通知,让住户把两年贷款利息交到公司,然后才能办理贷款,但不能计入银行还款。

  按照开发商的核算,侯先生需要补交2.1万元的利息,而目前该小区一期就有贷款住户300多户,这笔利息都得交给开发商。

  开发商:两年房子不能白住

  27日,记者跟随该小区居民来到了小区开发公司——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门前聚集了很多居民,正在看墙上张贴的《南棵小区购房业主应付利息计算表》,戴着哈尔滨银行胸牌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办公,为贷款住户办理手续、收取相关材料。

  “贷款还没办下来,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收我们的利息?”“本金不减少,就等于我贷了10年款,要还13年利息,如果开发商房产证最终办不下来,难道这利息就得一直交下去?”

  对于居民的质疑,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曹某表示,该小区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如果想办贷款,必须先交齐入住两年的贷款利息,但不能充抵贷款额。如果以后手续全了,银行可以办理贷款,居民仍须按最初贷款额还款。曹某强调,如果不把利息交给开发商,就不能申请银行贷款。“我们不收利息,这两年的房子你白住呀?”曹某说。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开发商要求住户按照银行按揭贷款的利率交纳利息,目前首套房产贷款银行的贷款利率可以打七折,但是开发商却要按照利率的八五折收取。

  银行:利息并不是交给我们

  记者在该开发公司四楼会议室看到部分住户正在与哈尔滨银行的工作人员办理手续。银行方面的负责人李经理表示,目前他们只是接件受理,只有小区的各项手续齐全了才能办理贷款,否则银行是不会给其发放贷款的。

  李经理说,开发商要求小区居民交利息的事与银行无关,钱是交给开发商的,住户应该先跟开发商协调好后再办理贷款手续。

  律师:开发商无权收取利息

  针对房贷没办下来,开发商却收取利息的情况,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王思远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只有在合法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后才能依法出售商品房。在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经职权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后,银行一般才会为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从现在的情况看,南棵绿荫小区以贷款方式付款的购房人是因开发商的证件不全才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故开发商是过错方,由此产生开发商不能回款及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开发商自己承担,而无权向购房人收取利息。

  如果开发商与购房人有约定,利息从购房者交付首付款之日开始计算,但由于收取利息的主体是银行,所以开发商无权代表银行收取。此外,即使开发商和购房者有关于利息的约定,最终也可能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