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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哈尔滨就业新政:零就业家庭换新证享多种优惠
2009-10-29 09:16:1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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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28日,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副局长杨宪贞做客生活报报与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合作栏目“政府访谈直报”,就哈市就业的相关新政策以及如何实施进行了介绍。

  零就业家庭

  换新证享多种优惠

  记者了解到,国家规定《再就业优惠证》从2009年1月1日停发,自2009年10月1日起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因此,哈市进行了证件更换。

  据杨宪贞介绍,哈市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就业的困难家庭属于零就业家庭。目前,按照哈市规定,零就业家庭除享受《就业失业登记证》规定的相关政策外,还享受“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60%的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其他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实际缴费额30%的养老保险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在街道和乡镇成立劳务型服务型企业,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