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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反映:哈同公路超载现象多 即使被查给钱就放
2009-10-29 10:04:4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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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近一段时间,哈同公路上连续发生的多起恶性交通事故引人关注。十几条鲜活生命瞬间逝去,无一例外地缘于大货车违规超载、超速。一时间,货主的贪婪、司机的无德成了各方口诛笔伐的焦点。不过,在事故的背后,还有一些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一位货车司机反映,每次驶上高速公路,很少因超载被“拒之路外”,即使被查到了,只要求求情,或找找关系,通常罚个一二百元钱也就放行了;还有司机说,如果执法部门真的下狠茬子,超载就严罚,并且坚决进行卸载,谁还再敢冒那个险?

  寥寥数语,暴露了当前整治“两超”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仍然不够,对违规运营者并没有严格按相关法则处罚,该罚一千罚两百,该卸载的却放行。分析原因,有的是由于执法人员慈悲为怀,禁不住软磨硬泡和讨价还价;有的是顾及方方面面的关系,不得不网开一面。前不久,省城有关部门对一辆偷卸残土车开出了5万元的“最高罚单”,但最后执行时金额却变成了5000元,据说原因是“驾驶人无力承担”。类似的情况屡有发生。

  应该说,执法者按照宽严相济的原则,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进行处罚,讲究人性化,并无不可。关键是,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如果手下留情能够感化那些疯狂的货主和司机,使他们从此洗心革面,守法经营,那还真是一件大好事儿。可实际情况却往往相反:执法者的让步助长了不法者的气焰,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而且,执罚偏软,不排除一些部门和执法者把执法当成了创收的手段,或拿人好处与人方便。如此一来,处罚达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不说,反而推波助澜,形成恶性循环。一些不法运营者把罚款打入了“经营成本”,交完罚款后,把收据当成了继续违规的“通行证”,为了能尽快夺回损失,变本加厉,拉载得更多,跑得更疯狂,为一起起惨烈的交通事故埋下了伏笔。

  执法打折扣,是对不法行为的姑息纵容。对违法者的通融,就是对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

  眼下,针对频繁发生的公路货运恶性事故,有关部门提高货运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等等,这些都很有必要。但除此之外,更需要狠抓执法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个体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刚性的执法为公路运输安全筑牢屏障。

  在此笔者还有一个建议:以后再有因“两超”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有关部门不妨来个“责任倒查”,看看是谁放任违规车辆上路,哪道关卡没有尽到责任,唯此,才能督促执法者兢兢业业,彻底整肃公路之乱。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