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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拟增万余停车泊位缓解停车难 符合五条件可设
2009-10-30 10:20:12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鸿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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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2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城管办获悉,为缓解老城区停车难,哈市将从即日起到11月20日,在宽度超过5米的人行道上设置小型车停车场。此举有望使老城区的停车泊位增加1万多个。

  当日上午,哈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现场核验了道里区率先设置完成的人行道停车场。该区地段街、石头道街、经纬二道街、新阳路、康安路、顾乡大街、尚志大街、民安街、安隆街等街路,已设置完成了停车场标志牌和施划停车场泊位线。

  城管与交管部门还共同对道里区人行道停车场进行了核定。经核定,基本满足设置停车场条件的有270处。其中自用停车场220处,3200个泊位;经营性停车场50处,1954泊位。近期对共同确认的人行道停车场已完成施划停车泊位线2100余个,并设立停车场标志牌40块。同时,开始了培训管理人员,现已培训上岗40人,统一着装和佩戴胸卡。哈市城管部门要求将道里区的试点成功经验在全市铺开。

  哈市道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人行道达到设置的宽度要求、未达到承载要求的,将先对此类人行道进行承载改造,再增设停车场。对于设置停车场后,对人行道造成损坏的,将中止停车,对道路进行修复后再重设停车场。

  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要求,每天8时至20时,一辆车在人行道停车位停车一次,收费3元;20时至次日8时,一辆车在人行道停车位停车一次,收费6元。

  据悉,此举将使哈市老城区新增1万多个人行道停车位。值得一提的是,非此次新设的人行道停车场,除了单位专用停车外,一律为违章停车行为。

  新闻链接——

  人行道设置停车场5个条件

  ▲人行道宽度大于5米,且设置占道停车场后不占压盲道、宽度不小于2米。

  ▲停车泊位达到10个以上的。

  ▲道路承载力符合相应的停车标准。

  ▲不影响交通透视角。

  ▲仅供小型车停放使用,禁止大型、特种车辆和机械设备占用。

  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补充要求,人行道设置停车场,一般街道的宽度要超过5米,预留两米宽人行道。特殊区域的街路,如南岗秋林商圈等繁华区域,人行道的预留宽度要达到3米。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