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日讯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最新统计数字显示,1-9月份,哈尔滨市城乡居民收支同步增长,其中城市居民收支实现两位数增长。
城市居民收支两位数增长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5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1-9月份,居民人均总收入13009.2元,同比增长15.3%;人均可支配收入11855.6元,增长10.3%。人均总支出12070.7元,增长27.7%;人均消费性支出9176.9元,增长18.0%。
工资、转移和经营性收入的大幅增长,是拉动总体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性收入,受事业单位理顺工资和家庭成员其他劳动收入增加等的拉动,工资性收入7574.5元,增长18.9%。二是转移性收入,受养老或离退休金、捐赠、社会救助收入增加的拉动,转移性收入4028.1元,增长13.8%。三是经营性收入,由于金融危机对哈尔滨市冲击的逐步弱化,个体私营经济同其他经济成分一样企稳回暖,经营性收入1188.4元,增长13.5%;其中,3季度收入比1和2季度分别增长9.5%和2.0%。
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助推消费性支出高位运行。按增长幅度高低依次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2元,增长51.3%;交通通讯支出905.9元,增长30.2%;衣着支出1344.7元,增长27.6%;医疗保健支出867.5元,增长26.3%;食品支出3109.4元,增长13.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166.5元,增长11.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710.9元,增长10.4%;居住支出671.7元,增长3.3%。
转移、社会保障和购房非消费性支出快速增长。一是转移性支出,受个人所得税、捐赠、子女就学和非储蓄性保险支出增长的拉动,转移性支出1399.5元,增长63.5%。二是社会保障支出,受交纳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医疗基金和失业基金支出增长的拉动,社会保障支出1014.9元,增长1.1倍。三是购房支出,受房价上涨和买涨不买落从众心理的影响,购房支出460.0元,增长47.6%。
农村居民收支平稳增长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692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1-9月份,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533.5元,同比增长9.7%;人均现金支出5157.8元,增长8.0%。
在人均现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102.2元,增长6.1倍;转移性收入418.0元,增长41.9%;家庭经营收入4078.2元,增长8.6%;工资性收入935.2元,增长4.4%。
在人均现金支出中,生产费用支出2212.7元,增长1.6%;生活消费支出2709.6元,增长12.9%;转移性支出144.3元,增长6.8%;财产性支出86.4元,增长50.4%;税费支出4.8元,增长11.6%。
从生活消费支出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均呈增长态势,依增幅高低具体如下: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元,增长44.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216.7元,增长22.4%;衣着支出224.3元,增长20.0%;交通通讯支出314.7元,增长16.3%;居住支出505.0元,增长13.8%;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40.3元,增长11.5%;医疗保健支出239.2元,增长9.8%;食品支出1009.7元,增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