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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为“黑人黑户”补落户口 仅收基本工本费
2009-11-03 15:59:10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郝东辉 唐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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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日讯 牡丹江地区所有无户口人员将全部解决户口问题——11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牡丹江市将开展专项工作,研究解决多年积攒下来的未落常住户口和各种疑难户口。此次补落户口工作除收取基本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近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工作中了解到,牡丹江市部分群众由于历史和各种现实原因一直未落常住户口,俗称“黑人黑户”。这些人不能参与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子女上学和就业都存在很大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本着便民利民,保障公民权益,实现人人平等,使群众享受同等社会待遇的原则,户政部门决定开展集中解决全市未落常住户口人员户口问题专项工作。

  据介绍,此项工作将为牡丹江地区所有无户口人员解决户口,其中,主要包括5种类型:因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未落户的小孩,公安机关将根据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申请,按照国务院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其常住户口,并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其中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在其换领新的户口迁移证件或经内部网上查询、电话核实等方式查证属实后,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将准予其申报常住户口,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告知本人回原迁出地公安机关恢复常住户口;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公民,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本人申请,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情况;公民因长期外出(非出国、出境定居)被注销户口,现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原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本人申请、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恢复其常住户口;其他不符合现有落户政策或本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长期无法落户的,或有个别特殊疑难户口问题,户政部门将本着一事一议,实行特事特办,向省公安厅请示后,妥善予以解决。

  据悉,此项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日至11月6日为宣传部署阶段,11月6日至11月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11月20日至12月20日为集中解决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户政部门希望,全市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尽快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以便登记落户。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