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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玫瑰园”无证售房 买房先交1万定金不退不更名
2009-11-04 07:27:1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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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近日,黑龙江晨报接到市民张女士反映:省建工集团·龙一地产开发的“东方玫瑰园”楼盘,在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对外售房,涉嫌违规。记者就此调查了解证实,该楼盘确实在无证销售。

  10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香坊区进乡街122号的“东方玫瑰园”售楼处。一位售楼员告诉记者,“东方玫瑰园”项目现在销售的楼盘2010年年底就能入户,如果想要购房要先交1万元预定金,之后在7日内将其余的房款交齐,如果是贷款的话就要在7日内将首付交齐。如果7日内不能交纳剩余款项,定金是不退不换不更名的。

  当记者问到是否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时,该售楼员表示,“东方玫瑰园”的预售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现在只有四证。记者翻阅了在该售楼处的四证,没有其中并没有预售许可证。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到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核手续,并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商品房。

  业内人士表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合法售楼的一个凭证,市民一旦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如果出现纠纷,在开发商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