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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平房区一男子租轿车当抵押物 骗朋友4.5万元
2009-11-14 13:41:54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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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9月初,哈市平房区男子谭某从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轿车。此后,谭某私自伪造了行车执照,并将轿车抵押给了一位朋友,从中诈骗了4.5万元。11月5日,谭某的骗局“穿帮”,被送进了哈市平房公安分局。

  租车伪造行车执照

  今年36岁的谭某住在哈市平房区前进里街。今年9月初,谭某以5000元的价格从哈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一辆银灰色北京现代轿车,并伪造了行车执照。10月22日下午,谭某和朋友葛某一起来到一家烧烤店吃饭。席间,谭某说自己很富有,还有一辆好车,不过,最近要投资做买卖,所以想从葛某那里借点钱。为了表示自己有能力偿还,谭某称,可以将自己的车抵押给葛某,还钱时再将车赎回。葛某查看了一下谭某所开车辆的状况,觉得非常新,便毫不犹豫地将4.5万元现金借给了谭某。

  骗局“穿帮”进班房

  11月5日,已经超过了谭某应该归还所租车辆的日期,却不见谭某的踪影,汽车租赁公司多次联系谭某,却始终联系不上他。无奈,汽车租赁公司启动了谭某所租车辆的卫星定位系统,发现该车一直在平房区一带活动。汽车租赁公司人员立即赶到平房区,将该车扣留。见有人来扣留车辆,葛某心里非常纳闷,这是谭某抵押给自己的车,和汽车租赁公司有什么关系呢?直到他看到汽车租赁公司出示的该车的行车执照才恍然大悟,原来,谭某拿假行车执照欺骗了自己。

  当天,葛某找到谭某,将其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随后,哈市平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侦查员张立东、董三全对该案展开了进一步侦破,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谭某对骗取葛某人民币4.5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谭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说案:抵押借款要慎重

  据哈市平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温英杰介绍,近几年来,警方破获了多起以他人物品作为抵押骗取借款的案件,市民应该引以为戒。一方面,市民将车辆、房屋出租时应该通过正规渠道,切忌通过“黑中介”出租房屋或者贵重物品,以免被他人利用。另一方面,市民在收到抵押物品时应该对其真实性进行核查,以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