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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将按月向低保户医疗卡内注钱 买药可划卡
2009-11-18 09:17: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于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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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大庆市公布了即将实施的《大庆市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在原有对低保对象大病救助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买单为低保家庭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定额补贴、慢性病门诊治疗救助、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助等4项内容,形成领先全国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将有2万余人次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年资助金将超过700万元。

  据统计,目前大庆市仍有1万多名低保对象未参加医保,即将实施的《意见》将彻底解决低保家庭交不起参保费问题,政府出钱交保险,低保对象不掏一分钱就能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虽然低保对象纳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享受的门诊补贴很低,无法满足低保对象看病、买药的需求。为此,大庆市政府将按月向低保户医疗卡内注钱,门诊定额补贴标准根据低保类别确定:A类,每人每月40元;B类,每人每月30元;C类,每人每月20元,低保户买药也能划卡消费。在门诊补贴之外,《意见》还对低保对象中患有肺结核活动期、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等慢性病人员,按年度给予药费补贴,救助最高金额为3500元。市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体从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包括指定慢性病的A类、B类及连续享受低保救助满半年的C类城市低保对象都可申请慢性病门诊治疗救助。

  除增加四项救助外,《意见》还在住院方面增加了器官移植、精神疾病两个救助病种,提高了病种救助标准和急诊抢救治疗救助标准。急诊抢救治疗医药费自付额度5000元以内的(含5000元),按照25%救助;自付额度在5001元~1万元之间的,按照35%救助;医药费自付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50%救助,最高限额为2万元。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