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以来,省环境保护厅因选址、产业政策等原因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项目近70个,有效优化了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
据介绍,三年来,省环保厅在环评中坚决做到了四个“一律不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高能耗、高物耗和资源浪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向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批;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连片污染的地区或流域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
省环境保护厅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到凡是不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得立项、国土部门不得供地、金融机构不得贷款、证券市场不得融资。
据了解,下一步,省环保厅将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强化“三同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管理,努力使环境影响评价更好地成为“不欠新账”的“控制闸”、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调节器”和维护群众环境利益的“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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