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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可办最低生活保障
2009-11-28 07:58: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宏岩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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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讯 27日,哈尔滨市多部门召开合作预防弃婴项目研讨会,会上出台了《哈尔滨市预防弃婴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民政、公安、卫生、妇联、计生、教育、妇联、残联7部门的相应职责(见下表),通过跨部门合作机制从源头预防遏制弃婴行为。

  据了解,市儿童福利院自2003年1月开始接收弃婴(儿)、孤儿以来,每年弃婴(儿)数量都有所上升,其中90%以上都是身患各种残疾的儿童。预计2010年,哈尔滨市弃婴数量较2007年降低30%,形成儿童权益保障体系的目标。

  民政部门:负责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基本的疾病预防指导,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大龄孤儿实施就业安置及提供住房、生活等保障服务,拓展多种养育模式。

  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弃婴身份,打击遗弃行为,查处遗弃、虐待及侵占弃婴合法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弃婴的合法权益。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医疗卫生部门:设立定点医院,为残疾儿童开辟免费绿色通道,承担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妇的孕前体检、保健、新生儿筛查和早期干预治疗,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教育部门:将负责针对儿童开展家庭观念、家庭责任教育,学校加强性教育,有效避免婚前性行为,减少学生群体弃婴现象的发生,同时为残疾青少年提供求学和技能培训的机会。

  计生委:负责承担对育龄夫妇优生优育科普知识的普及宣传,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对本地区孕妇建档跟踪随访。

  残联:协助确定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及流动工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等工作。

  妇联:将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保护弃婴和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