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8月5日,鸡西发生“路虎”撞人案,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30日,记者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将于12月3日开庭审理。
8月5日晚,50岁的张喜军酒后驾驶黑G96G17号黑色路虎越野车先后将3位朋友送回家,返回途中在跃进桥附近的夜市肇事,造成2人死亡7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鸡西警方认为,肇事人张喜军无照并醉酒驾车,在撞伤两人且车周围都是行人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终止,涉嫌以驾车撞人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警方向检方提请批捕后,张喜军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鸡西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公诉至法院。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定于12月3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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