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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子车半路“卸人”致孩子受伤 幼儿园和司机担责
2009-12-01 09:50:2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昕 于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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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日讯 幼儿园的送子车半路卸人,孩子在独自回家途中受伤入院,幼儿园和送子车司机因此受到了法律制裁。

  据松北区法院法官介绍,为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开办幼儿园的张文与司机刘海江达成口头协议:每月1800元雇刘海江驾驶自己的车辆接送幼儿上学、放学,并与家长约定在指定地点接孩子。芳芳(化名)从2008年3月开始到张文的幼儿园上学。2008年4月的一天,张文乘坐被告刘海江驾驶的车辆送芳芳和同学们回家,但是送子车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将芳芳送到约定的食杂店门口,就把芳芳抱下了车。当芳芳的母亲从食杂店出来接孩子时,发现芳芳被车剐倒在地,而此时送子车已开出了50多米远。因芳芳伤情较重,被送至哈医大二院。经诊断,芳芳为颅脑损伤、头皮裂伤,住院治疗20余天,花去医药费等各种费用共计2万余元。

  松北区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来,送子车与家长之间发生的官司逐渐增多,孩子在接送过程中出现意外的事件也屡有发生。教育机构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家长们更应寻找有资质和责任心强的送子车驾驶员接送孩子,以减少类似事情的发生。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