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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9年女兵公开征集政治审查入围结果公示
2009-12-11 15:02: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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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1日讯 近日,黑龙江省2009年女兵公开征集政治入围结果公布,共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咨询电话:0451-82835615。

  评分标准:一、身体素质评定。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具体标准:①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②视力合格值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每眼每增加O.1加1分,最多加15分。③体重标准值为身高减去110(以公斤为单位),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二、学历评定。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l5分。

  三、面试考查。面试考查分数包括文化测试和现场面试两项分数。

  (一)文化测试。采取机上答题的方式对高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基础知识进行测试考核,三科成绩相加取平均值为文化测试最终成绩。

  (二)现场面试。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才艺专长、体形体态等进行现场考查评定。在70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做为最后成绩。

  (三)面试成绩。最终面试分数=文化测试成绩×40%+现场面试成绩×60%。

  四、综合评定。按照学历评定成绩40%、身体素质评定成绩30%、面试考查成绩30%的权重比进行自动相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政治面貌和年龄给予加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加15分,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最后得分为综合评定总成绩,并由系统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330名以内人员为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五、政审。凡被确定为政审对象的应征女青年,在12月17日前完成政审工作,将政审表交所在市(地)征兵办公室审核后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政审期间,省、市征兵办公室将会同同级纪检、教育等部门,对参加政审人员的学历、年龄、党员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有关情况将通知有关单位和应征女青年,经核实不属实的,取消入伍资格,并由后续人员按顺序接替。对故意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省征兵办公室将合同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处理。

2009年女兵公开征集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公示(一)

 2009年女兵公开征集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公示(二)

2009年女兵公开征集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公示(三)

2009年女兵公开征集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公示(四)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