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摄 |
东北网12月14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朱丹钰) 为期四天的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4日上午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符凤春主持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孙永波列席会议,省法院代理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建华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潘乃仓作的关于《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洪涛作的关于《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解释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怀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殿学作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人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殿学、省法院代理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作的关于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杰作的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
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