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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明年取消 月底前备案仍享优惠
2009-12-25 09:00:2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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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讯 哈尔滨市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否取消?优惠政策可享受到何时?昨日,哈市房产住宅局召开相关会议决定,哈市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将遵照国家要求,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取消,优惠政策可享受至今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自明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房龄在五年以内的(含五年)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最终出售价的5.5%来征收营业税。

  每日500人

  抢优惠末班车

  自从国家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有关二手房的优惠政策就要取消,个人转让不满5年的房子就要被征收5.5%的营业税。一时间,哈市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大增。

  据了解,最近几日,南岗区房产交易管理所每天办理二手房交易登记备案的超过180件,道里区也在100件以上。哈市房产住宅局初步统计显示,全市每天约办理500件,是平时正常办理量的两三倍,有时更多。

  哈市房产住宅局产权处处长王作伟介绍,对纳税人在截止之日前已签订合同,并到市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在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完税手续时,仍可享受此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只要市民在今年12月31日(含)前,将购房合同在市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即可享受优惠,而并非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税。因此,市民没有必要一定要抢在12月31日前办理完所有手续。

  取消优惠利于

  平抑二手房价

  王作伟认为,调整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有利于平抑二手房价和解决老百姓住房需求。

  王作伟说,根据今年后三个月二手房交易信息显示,二手房交易者投机和投资需求已经压倒了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买家,占到了需求总量的六七成。在这个背景下,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可以抑制投资风险。取消优惠政策,会使二手房价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对于切实想买二手房者,政府正在努力争得话语权,以调控二手房买卖市场。另外,哈市新房房价与其他地市相比,仍处低位。重新调整后,投资性和改善性买房者就会重新考虑购买新建住宅。同时,政府等也考虑到了无房者的利益。近几年,哈市正在逐步加大廉租房、棚户区、经济适用住房等的建设,以充分保障无房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