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伊春
搜 索
伊春电业局等16个单位68个审批项目退出行政服务中心
2009-12-25 09:31:31 来源:林城晚报  作者:杨佰艳 关英玉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25日讯 21日,记者在伊春市行政服务中心采访获悉,自26日起,该中心进驻单位及审批事项将进行调整,全部进驻单位缩减为18个,电业局、防火中心、社保局等16个单位的68个审批项目将退出该中心,社保局、财政局、建设局等7个单位将实行分中心管理,这是该中心自2007年成立以来进行的第三次进驻项目的调整。目前,项目对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据了解,该中心成立起一直沿用的是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驻的管理方式,全市所有非税收入事项实现了在中心的厅内直缴和集中汇缴,市政府领导巡视制度、部门领导值班制度、审批事项回访制度、月度通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中心发现,个别单位审批事项很少甚至一年内都不发生,在中心常年设立审批机构是对人力等资源的浪费。该中心会同法制办、编制办、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了项目清理,按照应进必进、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原则,电业局、防火中心、公安局、国家安全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社保局、体育局、统计局、外侨办、物价局、信息产业局、营林局、邮政局、中小企业局等16个单位的68个审批项目全部退出服务中心;对社保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生局及交警支队(机动车检验检测)实行分中心管理;财政局、民政局、畜牧兽医局、交通局、劳动局、人事局、经济委员会、资源林政局、质监局、规划局、农委、水务局、建设局、交警支队等14个单位为部分进驻单位。此外,广播电视局、无线电委员会、粮食局、教育局、地震局、司法局6个单位设为综合窗口。

责任编辑:王凌霞